关于“解决媒体列表”的更新规范与准则 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 讨论串中的帖文 "关于“解决媒体列表”的更新规范与准则" - rt Sun, 11 Jan 2026 09:56:52 +0000 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180430 Re: 关于“解决媒体列表”的更新规范与准则 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180430 Sat, 30 Aug 2025 04:10:31 +0000 5M7 6624859 目前“解决媒体列表”都在一个页面,这样维护和单页的代码量都不理想。我建议分页面来存储这个列表,这样大家也好维护一点。

比如2024年的,开新页面:found-list-2024,这样依次new page来操作。


刚完成了一个示例的mock页面:https://lostmedia.wikidot.com/found-list-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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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99766 Re: 关于“解决媒体列表”的更新规范与准则 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99766 Thu, 07 Aug 2025 07:28:51 +0000 FujinawaReisen 9656990 也的确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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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99755 Re: 关于“解决媒体列表”的更新规范与准则 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99755 Thu, 07 Aug 2025 07:15:05 +0000 IDOMOY 9310011 首先这个页面叫“解决媒体列表”,而不是“失传媒体资讯”,因此个人不赞同写入线索进展之类的,同时反对写入丢失的媒体,因为你无法保证这种媒体会不会在以后突然冒出来。

对于LW属性媒体,在解决后(来源确定 / 不存在)才写入列表比较好。如果是同时具有LM和LW属性的媒体,那就允许两个属性各写一次。

对于系列媒体,个人尚未有明确想法,先按下不表…


以下是Re FujinawaReisenFujinawaReisen

没有必要想的这么复杂。首先Hoax在本站就不是媒体状态的一种,将其带入状态变化中会引起混乱,应当规避。其次个人认为解决媒体列表不应该写入非解决类的线索进展,而如果媒体存在性争议大、情况多变,在词条层面上就不应该认为其已经解决了,也就没有理由写进列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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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99736 Re: 关于“解决媒体列表”的更新规范与准则 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99736 Thu, 07 Aug 2025 06:49:40 +0000 FujinawaReisen 9656990 1.系列性质媒体的发现往往是成捆成堆的发现的,出现大量陆续单独发现记录的可能性并不算很大,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将同一个月里发现的部分汇总成一条记录,如下:

xx月xx日——xx日,某失传媒体的某几部分/几集由成员a、成员b、成员c陆续发现,其中a寻获A B部分/集,b寻获C D部分,c寻获E F部分

2.如果没有重大关键性的发现1,那么列表一般不应承担搜寻线索的汇总工作,这应该是词条本体的活,至于存在性变化的定义问题,我认为可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1.由存在性待定到HOAX:发现了关键性的证据能将其确定为一场骗局,或当事者本人拿出了足够关键性且不被推翻的证据承认是自己进行了伪造行为
2.由HOAX到存在性待定:原有支撑骗局结论的证据被发现存在漏洞或存在伪造,但同时又无更多证据表明其真实存在
3.由HOAX到部分发现/发现:原有被认定为是骗局的媒体在偶然中被发现真实存在,并直接找到了部分/完整的副/母本
4.由部分发现/发现到HOAX:被认定为部分发现/发现的媒体,其整个寻找过程被发现并证明为若干人的共同策划,包括最终所谓被“发现”的媒体实际上也是连环骗局的一环
5.由存在性待定到部分发现/发现:直接找到了可被证明为确为该媒体的媒体,且非情况4
6.由部分发现/发现到存在性待定:原先被认定为该媒体的媒体被发现实际上属于另一部媒体2,但同时又没有更多证据表明媒体本身是个骗局,无法归类为HOAX
7.HOAX到丢失:被认为是骗局的媒体被发现真实存在,只是不幸永久丢失
8.丢失到HOAX:被认为已被不幸丢失的媒体被发现其存在本身即为骗局,属于情况4的变体
⑨.丢失到部分发现/发现:被认为已被不幸丢失的媒体在偶然间被重新寻回
⑩.部分发现/发现到丢失:发现的部分或全部副本被认定为另一部媒体,而该媒体本身也被确定为丢失,或原先被发现存在部分或全部的副本,然而因保存不善或未能及时调取并保存分发信息导致数据因意外遭到不可逆的重大破坏,导致副本及媒体本身完全丢失
11.复合型:在同一媒体的寻找过程中,上述10种情况可能同时交替或并行出现,比如:一开始是存在性待定,随后被否定为HOAX,然而最后又突然发现其可能真实存在的线索,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后被证明确实存在并直接找到部分或全部的副本,这种情况甚至不算特别罕见,GFAP就是典型例子
3.在1.中也有提及:我们可以同时将他们依次填入,并说明他们发现了其中哪一部分或某处副本的获取渠道,最终搜寻者应当被认定为是第1个找到并获取了该媒体过半或全部内容的搜寻者
4.应当考虑丢失的特殊情况,并将其写入搜寻列表,这样一来可以起到一种通知的作用,即:这个媒体已被确认为丢失,可以不用再费过多心力去寻找,可以将精力投入到对其他媒体的搜寻和整理工作中去,这样一来搜寻者的精力被更适宜且高效地分配在各个失传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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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88980 关于“解决媒体列表”的更新规范与准则 http://lostmedia.wikidot.com/forum/t-17173030/#post-7088980 Tue, 29 Jul 2025 09:13:46 +0000 5M7 6624859 目前解决媒体列表的填写要求过于简陋,已经与目前规范化升级后的规范脱节,所以对此部分填写的规范有待优化。

我认为针对该列表的填写,有以下关注点需要确认:

1、针对系列性质的媒体,对于其中某部分的发现是否需要填入列表?还是要针对所有部分发现才填入列表中?

这里可能涉及到系列中有大量部分的媒体1填写,从而造成冗余。比如一个200集系列媒体,每发现一条就写一条就会出现两百条冗余记录。

2、针对LW属性的媒体,怎样划分其界限填入列表?

比如一个LW属性的媒体,是仅针对其存在性变化的情况2,还是说只要有线索就填入?

3、列表填写的规范?

我认为主要是发现者列举的问题。某些媒体的状态阐明,可能前后经由多人合作完成,这些人是否要依次填入?还是说只考虑最后的发现者3

4、是否考虑被确认为“丢失”的特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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