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向阳理发店,某用户两次把丢失改成部分发现。然而该剧完整一集都没有放出,只有单一集数的部分片段。请问要如何判定
有片段视频,应该算部分发现。
因为大部分被归类为丢失的媒体都只剩下图片。
像是蝙蝠侠大战德古拉和船歌。
个人觉得应该对丢失媒体的发现情况设立标准规范,而且不同类型的丢失媒体要用不同标准
个人看法,当前对丢失状态标签的解释已经足够应对大部分情况,少部分特殊情况可以把页面拎出来单独讨论。
实际上站内不少媒体自己就是对应一种独特的形式(比如名人6号),在lost media这个概念本身就无法准确定义的前提下,像这种非常特殊的类型会越来越多,即便是不特殊的媒体也可能各有各的特殊情况,为此全部写进标签指导个人觉得没必要。针对特定页面进行单独讨论,效率应该会更高。
我设想的情况是,页面创建者参考标签指导和根据自己理解设置标签,如果有成员提出异议就可以讨论,没人提就不管。
其实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尤其是关于电视剧。
如果只有单一集的部分片段,那么字面上说可以是部分发现,但是从电视剧的性质上来说,我认为应当视为丢失。
不同媒体类型对于丢失和部分发现的定义应当是不一样的,而且都需要考虑到“寻找的究竟是什么”
- 例如杀手杰夫的图片,其实除了人脸之外的大部分区域都没有经过后期处理,当然是可以视作“部分发现”。但是对于数字图片来说,其实也就只有那么多像素点的组合,任意一张图片都可能有若干个像素点的RGBA参数和位置与杀手杰夫原图相同……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考虑,世界上就没有任何真正“丢失”的数字多媒体作品了。
- 再例如很多影视或音乐作品,都是最开始有人发现了一个片段,然后发现剩余的部分无法找到,才被视为失传媒体的,这种时候,其实大家真正关注的是“丢失的部分”,因此这种情况下也应当视为丢失。
其实光看现在中文站内部的剧集板块,对于那几个非完全丢失的词条,存在两种不同的描述方式:
- 标题为剧集的名称,文中提到了丢失的具体剧集数,词条被打上“部分发现”的标签。
- 标题为剧集中丢失的那几集的名称,文中主要围绕那几集展开叙述,词条被打上“丢失”的标签。
想象这么一个场景——一部类似《宝可梦》这样的长篇连载动画剧集,其中例如《火箭队VS等离子队!》的某一集丢失了之后,有人写了一个词条,标题为《宝可梦动画》,然后标签是部分发现,内容是宝可梦动画丢失了,但是除了这一集以外的几千集全部发现了……这种描述怎么样都显得非常奇怪吧。
虽然英文站为了解决诸如此类的各种边界问题、定义问题,设计了更加复杂的标签归类方式,如“部分丢失(Partially Lost)”分类,其评判依据为发现片段/集数是否达到完整媒体片段/集数的一半。但是关于丢失/部分丢失确实没有标准的处理方式,只能说还是以“大家真正关注的部分”为思考方向去描述词条。
另附上英文站的发现状态标准:
- Completely lost media(完全丢失的媒体):For media that is completely lost (as opposed to partially lost/found).(完全丢失(而非部分丢失/找回)的媒体。)
- Partially lost media(部分丢失的媒体):These pieces of media have had over half their content found.(已找到一半以上内容的媒体。)
- Partially found media(部分找到的媒体):Media that's had up to half of its content found is listed here.(已找到最多一半内容的媒体。)
- Found media(已找到的媒体):Media that was once lost, but now found.(曾经丢失,现在又被找了回来的媒体。)
- Existence unconfirmed(存在性未确认的媒体):For media whose existence is contested by various sources or is claimed to exist with minimal/questionable proof.(那些存在性受到多种来源质疑或声称存在但证据极少/可疑的媒体。)
- Non-existence confirmed(确认不存在的媒体):For lost media that has been confirmed to not exist.(已确认不存在的丢失媒体。)


